有没有懂法律的帮忙分析下
http://vip.sdo.com/yx/mir2/index.html这个上面明确从2011年11月1日起累计消费100万就是永久至尊,现在策划单方面修改规则,是不是涉嫌违约,有懂的帮忙分析下告他!!!告他!!!! 最终解释权归盛趣 “法不溯及既往”原则 这游戏,什么不是它随意改?游戏公司就是虐待狂,玩家就是受虐狂,习惯了 咋滴,不服你去告啊 永久至尊就是一个称号 不是指时间永久 这个所谓至尊特权就是一个对巨大消费通行证的认可,然后给的一个福利,也相当于一个游戏特色。现在游戏公司不完全认可了,那也没办法。这次取消没有赢家,嘲讽的不会因为这次取消多消费,也不会有人为了领这个每月200不到的福利,刻意三个月消费10000,有的只是一帮捂壳子打算以号养号的情怀玩家,和一批超实力玩家对自己账号的不认可。 所有账号只有使用权,最终解释归生蛆 脑袋清醒一点麻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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